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的书面证明。其基本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双方基本信息:包括双方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码、居住地址等。
自愿离婚的意愿: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,这是离婚协议书的基础和前提。
子女抚养问题: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、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、探望权的安排等。
财产分割: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,包括房产、车辆、存款、股权等的分配。
债务处理: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处理方式,包括债务的承担和清偿责任。
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:如果一方因离婚而面临经济困难或需要精神赔偿,协议中应明确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。
违约责任:对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一方,应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协议的生效条件:通常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《离婚证》之日起生效,并明确协议的份数及存档方式。
争议解决方式:如果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,应明确双方协商解决的方式,以及协商不成时的法律途径。
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愿、平等协商后签订,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,不损害国家、集体或他人的利益。